河北泊头:泊头市医院因使用过期医疗器械被处罚
据泊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23日公布的一则文号为“泊市监处罚﹝2023﹞55号”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,泊头市医院使用的“一次性使用口咽通气道”和“加强型气管插管”医疗器械已过期,该行为违反了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第五十五条,泊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医院处以罚款3.5万元并没收过期医疗器械。
公开资料显示,泊头市医院始建于1950年,是集医疗、科研、教学、保健、康复、急救为一体的国家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,是国家级节能示范单位,全国300家县级综合服务能力达标医院,省二级综合医院中医示范单位。